制訂說明
《 建筑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GB / T 50502 一2009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9 年5 月13 日以第305 號公告批準、發布。為便于廣大施工、設計、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規范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的規定,《 建筑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規范的條文說明,供使用者參考。在使用中如發現本條文說明有不妥之處,請將意見函寄中國建筑技術集團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30 號,郵政編碼:100013 , Email : dengshuguang2OO7 @ 163 · com )。本規范以建筑工程作為對象,對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管理加以規定,范圍涉及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本規范全面兼顧各地區、各企業不同的施工管理水平,突出重點,體現先進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對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提出要求,但對具體內容的編制及編排不加以限制。本規范是在施工組織設計已在我國使用幾十年這一背景下編制的,各地區、各企業對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使用都有自己不同的習慣,有些地區還制定了地方標準。在本規范編制過程中各編制組成員充分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討論稿也經過多次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了各編制組成員的意見。同時,本規范也經過了廣泛的征求意見。
本規范在內容上不與現行標準相矛盾,在應用時可與地方現行標準或要求相結合。
1 總則
1 . 0 . 1 建筑施工組織設計在我國已有幾十年的歷史,雖然產生于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下,但在實際的運行當中,對規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確實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在目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它已成為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標和組織施工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但是,由于以前沒有專門的規范加以約束,各地方、各企業對建筑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管理要求各異,給施工企業跨地區經營和內部管理造成了一些混亂。同時,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方施工企業的機具裝備、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差異較大,也造成各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參差不齊。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國家級的《 建筑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予以規范和指導。1 . 0 . 3 由于各地區施工條件千差萬別,造成建筑工程施工所面對的困難各不相同,施工組織設計首先應根據地區環境的特點,解決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難題。同時,不同類型的建筑,其施工的重點和難點也各不相同,建筑施工組織設計應針對這些重點和難點進行重點闡述,對常規的施工方法應簡明扼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