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建筑施工基本要求與內容
1、打入式預制樁符合下列條件要求之一時,應采用高應變法進行試打樁的打樁過程監(jiān)測:
1)控制打樁過程中的樁身應力和監(jiān)測錘擊能量傳遞比;
2)選擇沉樁設備和確定工藝參數;
3)選擇樁長和樁端持力層。
在相同施工工藝和相近地質條件下,試打樁數量不應少于3根。試打樁與打樁監(jiān)控應按JGJ10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2、古建筑施工工藝相同、地質條件相近,施工中無擠土效應設計等級為乙、丙級的樁基可采用高應變法進行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驗收檢測。試驗應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承擔。
3、當有本地區(qū)相近條件的靜動對比驗證資料時,高應變法也可作為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中規(guī)定條件時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驗收檢測的補充。
4、驗收檢測抽檢數量不宜少于總樁數的5%,且不得少于5根。
5、檢測時應記錄錘重、貫入度,應填寫基樁高應變法檢測記錄。
6、檢測前的休止時間應符合JGJ106的有關規(guī)定。
7、應填寫基樁高應變法檢測報告。
二、核查辦法
1、核查試驗是否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承擔。
2、核查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3、核查檢測報告內容是否符合規(guī)定,高應變法的儀器設備、現場檢測、檢測數據分析與判定應按JGJ106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古建筑施工核定原則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項目核定為“不符合要求”:
1、出具檢測報告的單位無相應檢測資質。
2、單位工程無相應檢測報告或檢測數量不足。
3、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不滿足設計要求,又未采取補強措施。
4、檢測報告無力與速度的實測信號曲線。
5、檢測報告無錘重、實測貫入度記錄、樁身波速值和Jc值。
6、采用實測曲線擬合法判定樁承載力,其檢測報告無各單元樁土模型參數、擬合曲線、土阻力沿樁身分布圖。
7、檢測報告內容不符合規(guī)定或結論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