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保護維修的理論與實踐在西方有較多的論著,他們出于他們的國情,出于磚石為主的結構方式和民族文化傳統。我們可以借鑒,但不能完全照搬。我們是以木結構為主的建筑體系,再加上我們的國情和民族文化傳統,因此,必須有我們的特色。需要探討的問題尚多,現在談以下幾個問題。
(一)關于遺址和殘跡的保存與修復問題
關于古建筑遺址和殘存建筑的保存,在西方磚石特別是石構建筑中從理論和實踐上,都實行殘狀遺址和殘狀構件的現狀保存。在意大利羅馬我曾經參觀過許多遺址現場,殘存的臺階、柱礎,甚至還保存倒塌跌落的情況。一些毀壞了的宮殿、教堂、公共建筑,幾根柱子或排排柱子煢煢孑立,甚至有些石構件還懸挑著。使人發思古之幽情,意味深長。原來建筑的形象、藝術美憑你去想象。正是因為這些遺址、殘跡是花崗石做成的,能經久不壞。
然而以木材為主的東方建筑體系則有所不同。由木材(還有竹材等)所形成的大屋頂,除了避雨遮陽之外,它就是為了保護建筑內部木結構和地面臺基等得以長存的需要而產生的。木材結構最怕雨水和干濕的變化,絕不能按西方希臘、羅馬、英法等的露天柱子保存的辦法。再有木結構殘缺的梁柱、斗拱、椽望等也不能缺了不補配,因為關系到這一古建筑的存在問題。木柱子、梁架在露天,很快就會腐朽,不能存在了。就是不露天的木構件,如果缺損了一根柱子、一個梁、一個枋,甚至缺了一個斗拱也不能長期讓它缺著,必須要配上,就算臨時措施也要支頂上,否則這個建筑就不安全,就有倒塌的危險,這也正是木構建筑的特點。
再說到木構建筑的地面大多是磚鋪,條石階條,滲水嚴重,如果沒有地面建筑保護,極易毀壞。有些建筑的臺基地面連磚鋪也沒有,僅是夯土。夯土這種東西一見水就濕,踩上去變成了稀泥。這種建筑遺址也不能仿照西方的方法在露天保存。因而有許多遺址經過發掘之后,只好覆蓋了。
在遺址保存方面日本創造了一種方法,即是經過發掘的遺址仍然將其覆蓋,而在其上復制一個與地下埋存遺址相同的“復制品”,既解決了保護的問題,又滿足了地面參觀的需要,我認為這是具有東方特色的。
(二)關于維修工程中的“落架”維修問題
落架維修,是木構建筑保護手段維修工程中大型的項目,是指這一個建筑的病情比較嚴重或是有特殊的原因非要把它拆卸重裝不能醫治的情況下所采取的措施,該修補的修補、該換的換、該加固補強的予以加固補強。這種方法,是多年一直在重點維修工程中所采用的辦法。它也是傳統的維修木構建筑的方法,也是木構建筑較之磚石建筑更為優越的特點。一座木構建筑要將其落架或解體維修,較之要將一座磚石建筑“解體”維修方便得多。據日本專家介紹,大約200年日本的古建筑幾乎都要解體大修一次,以補充更生其生命力。這個傳統在日本一直繼承下來。
目前在中國古建筑維修工程中,一部分同仁把落架維修視為畏途,不主張落架,一聽落架就害怕。其原因是出于好意,因為在落架時一不小心就容易損害構件和附屬文物。再者近來一些設計施工單位為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缺乏文物意識,不愿花工夫去保存原構件,擴大了新換構件數量以增大工程造價,造成文物建筑原物價值的損失。這種擔心是可以理解的。其實木構建筑維修落架不落架,不是原則問題而是方法和技術問題。需要落架才能解決的就應該落架,不落架就可以解決的就不必落架。在中國傳統的維修技術中不落架已有很多“抽梁換柱、打牮撥正”的經驗可以采用。
在這里我們必須強調保存木構建筑原材料、原構件的重要意義。在落架過程中要像保護陶瓷、書畫那樣來保護古建筑的原構件和附屬藝術品,殘損的構件能修補用的都要加以修補用回去。據日本專家介紹,原來他們是凡有殘損的大都加以更換以求堅固。近些年來吸取了西方和中國提倡保存原構件的影響,也采取了盡可能加以修補利用原構件的辦法,可見在彼此借鑒上的作用。
西方的維修理論和方法也不斷發展。我前幾年到巴黎去特別參觀了巴黎圣母院的維修工程。該建筑的一些石刻構件的精美雕刻已逐漸風化損壞,如果不趁現在還比較清楚完整的時候加以保護,以后就會完全看不見了。而目前防止石刻風化還沒有辦法,于是經過周密的考慮只好是用原石料,最大限度準確地按原雕刻復制將原石料抽換下來。這樣可使之“生命更生”,保存下去。據說也是受到東方木構建筑更換構件的啟示。也說明了彼此借鑒的作用。
(四)關于復原和重建問題
對一座著名的古建筑的復原與重建,是中國歷代保護文物古跡、寺觀廟宇的傳統使之得以流傳了下來。但其中有一個重大的缺點即是過去往往把它推倒重建,在重建時并不根據原樣恢復而是按照當時的建筑結構與形式新創作新施建,但仍然具有重大的價值。如湖南岳陽樓,相傳為三國時魯肅練兵臺,后來唐朝重修改為岳陽樓,宋朝時又重建并有范仲淹一篇《岳陽樓記》而馳名天下。現存之岳陽樓系清代所重建,完全是清代建筑,但它仍然流傳了名樓的歷史,傳遞了歷史文化的信息,有著重大的價值,因而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