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設計家庭裝修發生矛盾糾紛,大都是因為沒有簽定合同,或許雖有合同,但合同內容的條款過于簡略、抽象,合同雙方的違約職責不明確,合同的操作性不強,這是裝修合同中普遍存在的疑問。怎樣簽定家裝合同,本報請專家為你支招。
事例:規劃師有意丟項漏項
近來,業主陳先生反映:“我家的住所是一套96平方米的兩居室,和裝修公司合同約好的裝修報價是6萬元。但裝修公司沒有一致配送環保資料,技術水平也極通常,到了中期驗收交款時,卻比合同多出了近3萬元。我家的裝修并沒有添加項目,工長卻說規劃師把尺度算錯了,合同上有‘按實踐發作核算’的條款。只需我不給錢,工地就罷工了,遇到這種情況真讓人頭痛。”對此,業內人士解說說:這類膠葛歸于“合同約好不清”或許說是“規劃師有意丟項漏項”,規劃定價的意圖不是給業主裝修,而是依照業主的消費水平定價,并且在核算詳細尺度時做了四肢,形成合同報價和實踐結算報價的顯著不同。從職業特點上說應屬合同欺騙,但因為合同中注明晰“按實踐發作核算”,業主就顯著地處于下風。
專家:留意合同中的縫隙
中國室內協會提示消費者:裝修到中期,業主假如以為裝修公司有詐騙現象和核算工程量、裝修費用有差錯的,可直接找有關方面請求公平的核算、丈量。業主最好在與裝修公司簽定合同之前進行征詢,請有關方面審閱各項手續是否合法有用,并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簽定四合院設計裝修合同,以免上當受騙。
首要,合同中有必要寫明裝修的詳細要求和竣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定合同時,沒有留意這兩點,給某些裝修公司偷工減料和延遲工期“發明”了條件。
其次,在合同中有必要注明運用裝修資料的詳細品牌或類型,以防裝修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假如您在工程進行中,對某些裝修項目有所增減,就一定要填寫相關的“工程洽商單”,并作為合同的附件匯入裝修合同書中。
第四,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行少的,并且要辨明職責:假如歸于施工或資料的質量疑問,裝修公司應承當悉數職責;假如歸于用戶運用不當,雙方可洽談處置。
通常裝修公司對工程的保修期,從三個月到一年不等,您要盡可能挑選保修期長一點的公司。別的,保修期要包括一個取暖季。
別的,一些未在圖紙上呈現的工程,如線路改造,燈具、潔具的拆安也會在核算書上表現。并依據圖紙上的詳細尺度核定核算。在核算書的最終,會有一些諸如“機械磨損費”、“現場辦理費”、“稅費”和“贏利”等項目,這些項目其實都歸于不合理收費。“機械磨損”是裝修中必定發作的,“現場辦理”則是裝修公司大概做到的,這兩項費用其實都現已攤入了每項工程中,不大概再向消費者討取。
同時,在簽定合同時還要留意,要驗明合同當事人身份,要寫清居室裝修施工內容和承攬方法;工價、付款方法和工期不行迷糊;關于定金及違約職責疑問,在此須闡明,依照《經濟合同法》規定:“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回來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回來定金。”
關于糾紛的處置方法,合同要注明:家庭居室裝修裝修發作膠葛,施工中可憑合同及工程款收據向市消費者協會室內裝修投訴站投訴,若當事人不通過洽談調停或調停不成時,可向市裁定委員會請求裁定,也可向人民法院訴訟等。
不經認證的合同視為無效
依據北京市建委于1999年9月頒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修裝修工程承發包及施工辦理暫行規定(試行)》,自2000年2月1日后,凡與消費者簽定的“家裝合同”,有必要要有第三方認證,無第三方認證的合同視為無效合同,一經查出要給予高額經濟處分。
但因為裝修公司的地址渙散,單獨開業的裝修公司一向沒有做到“合同認證”。因為消費者缺乏家庭裝修的常識,又對合同知道不深,少量裝修公司就使用合同來欺騙消費者。例如有些合同中關于裝修資料的詳細類型、數量和報價等內容不做詳細約好,或許對詳細技術工序不做闡明,給四合院設計公司偷工減料、偷工減料開了“方便之門”。有的裝修公司還在使用合同偏袒一方,與消費者簽定的是“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