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是我國土生土長的宗教。道教文化淵遠流長,是我國傳統文化十分 重要的組成部分。作為中國本土的宗教,道教的主要思想是“人本”,即研究人如何在世界上存在,如何與自然,社會建立關系,以及人怎樣才能健康地活著,甚至長生不老等等。道教的教義理論主要源于道家的“自然無為”思想和“道乃萬物本源”的宗旨,并吸收儒家,釋家等眾家理論,與佛,儒一同構成中國傳統文化主要和精華部分,具有鮮明的中華民族特色和濃厚的民間性與兼容性。正是在這種基礎上,道教才發展成為中國的主要宗教之一。
道教稱修道,祁神等宗教儀式及貯藏道教經典的地方,為宮,觀,洞,廟,庵,院,臺等,宋以后也有極少數的石窟和塔。
道教在創立之始,將其組織規制成二十四治,而治所(即活動場所)以“治”稱之,或稱為“廬”,“靖”或“靜室”,最初靖室的陳設簡單,僅有香爐,香燈等,供修道者靜思,齋戒,修行。東漢至魏晉南北朝時,靖室逐漸成為地區性的活動中心,出現了“民家為靖,師家為治”的情形,便改稱“治”,“館”,“仙館”。南北朝時,隨著道教進一步發展,道觀古建筑裝修由民建向官修轉化,宮觀規模逐步擴大,殿堂樓閣顯著增多,其平面布局也向繁雜的方向發展。到了唐朝時期,因朝廷與老子同祖之關系,升“觀”為“宮”,享受與皇家一樣的待遇,各地廣設宮觀古建筑裝修。宋,元明,清時期,道教宮觀建筑尤為盛行,從此宮觀成為道教建筑的正式名字。
道教建筑借鑒了佛寺建筑的布局和形制,大體上與佛寺建筑相似,一般由神殿,膳堂,宿舍和園林四部分組成,園林建筑是其最大的特色所在。雖然唐以前的道教宮,觀,洞廟等建筑,今天已經幾乎不存在了,但從文獻中可略知早期道教建筑的基本格局:“太真科曰:立天師治,地方八十一步,法九九之數,唯升陽之氣,治正中央名崇虛堂,一區七架六間十二丈,起堂屋上當中央二間上作一層崇玄堂,當中央安大香爐,高五尺,恒焚香。開東南三戶,戶邊安窗。兩頭馬道,廈南戶下飛格上朝禮。天師子孫上八大治,山居清苦濟世道士可登臺朝禮,其余職大小中外祭酒,并在大堂下遙朝禮。崇虛臺北五丈起崇仙臺,七間十四丈七架,東為陽仙房,西為陰仙房。玄臺之南,去臺十二丈,近南門起物件三架門室。門室東門南部宣威祭酒舍,其余小舍,不能具書,二十四治各各如此。”
從古建筑裝修布局上看,整個格局同樣采取中國傳統院落古建筑裝修模式:入門為中庭,繼而是神殿;殿后為寢;旁有廊廡,廊兩側建屋;后有園林。其主要建筑是擺在南北中軸線上,東西兩側為馬道,充玄臺與崇虛堂是整個治的中心與“朝禮”的中心。因道教有“仙人好樓居”之說,故除殿宇外,亭臺樓閣建筑,前后幾重院落的建筑文化成了道教建筑的特點之一。又因道教鼓吹“酬神演戲”,故道教建筑中多設道地的木建筑“壇臺”,以為“縱情娛樂”,“天性自然”。